兰州文理学院司法助理
培养目标:学生毕业后,适合在各级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担任各级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也可成为街道司法助理、乡镇和街道司法所的法律服务人员、国家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社会企事业单位所需的法律服务人员和经济警察。
主要课程:民法、经济法、刑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合同法、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秘书、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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