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行政管理
山西师范大学行政管理
第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政策研究、管理计划研究、组织与人事管理、行政立法、行政监察、机关管理、秘书等行政管理专家和国家公务员。
第二,培养规格。
1.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个基本原则,支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有意识地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敬业勤奋,廉洁从政。
2.专业素质和能力:文化基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对相关学科知识了解多;掌握一门外语,熟练阅读本专业书刊;独立掌握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强;组织能力强,协调能力强,事务处理能力强,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强,时间管理能力强,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强;学会使用各种管理技术和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具备初步的科研能力。
3.身心素质:掌握科学的健康生活知识,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加强和保护健康,满足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的要求;积极参与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健康的兴趣和健康的人格。
第三,学制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期4~6年。
第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学分:170。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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