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
山东政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政府体制、机制及其政策法规,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自动化等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政治思考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行政管理、教育科研等工作
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政治、行政、国际政治和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政治、行政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掌握一定的政治和行政基本方法和技术,运用专业理论分析和解决政治发展和行政改革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熟练掌握必要的外语、公文写作、电子信息处理等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国际政治思维和法律意识。
5.心理健康,身心素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主要课程:政治原则、行政原则、社会学、中国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公共政策、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地方政府、政治经典著作选读、政治哲学、国际政治、公务员制度概论、宪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学制:基本学制4年,最长修业期6年。
学位:法学学士。
毕业要求:最低学分147分,其中必修课108分(公共必修课36分,专业必修课61分,实践必修课11分),选修课32分(专业选修课14分,公共选修课10分,实践实训选修课8分),素质拓展3分,毕业论文(设计)4分。
山东政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
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内容丰富,专业性强。专业多,系多,所以选择多,实践和理论结合。校风好,环境好,条件一流。专业课安排得当,师资力量雄厚,教师讲课风趣,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专业性强,定期为学生安排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