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经济法律事务
赤峰学院经济法律事务
专业基础介绍。
经济法律事务专业属于法律学科和法律实践。学制三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经济法律事务运用能力的高等应用型、复合型专家。学生毕业后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工作。主要岗位包括书记、司法助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人员、律师和律师助理、企事业单位法律人员、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人员等。
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法制建设所需要的具有崇高敬业精神和高尚职业道德备必要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和经济法律事务专业知识,掌握经济法律服务的基本技能,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国家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从事经济法律业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
法律、民法、民法、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公司法、合同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法、国际贸易法、劳动法、房地产管理法、法律文书写作、证据法、法律逻辑学、中国法律史、中国司法制度等。
职业特点
课程特点:本专业课程体系层次合理,知识体系全面,教学内容先进,能力培养实践。除了专业课外,还有课内培训、法庭观察、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课程,培养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本专业有副教授3名,硕士4名,兼职律师4名。
就业特点:就业途径广。学生毕业后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工作。主要岗位包括书记、司法助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人员、律师和律师助理、企事业单位法律人员、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人员等。
赤峰学院经济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