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设置2个班。1班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在全县1—50名,不足者依次递补至40人。2班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在全县51—100名,不足者依次递补够40人。
B类:设置8个班。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在全县101—300名,设置4个班,编班学生不足者依次递补够50人。301—500名设置4个班,编班学生不足者依次递补够50人。剩余学生编入C类班。
C类:设置8个班。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在全县501名以后,每班拟设置50人,各班学生按照中考成绩交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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