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治安学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素质、人文素素质、人文素质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地掌握治安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涉外警以及防、消防、警卫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包括公安基础理论、公安秩序管理、公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社区警察、涉外警察、消防管理、警卫、道路交通管理等。
是一所警察院校,强调学生的执行力,培养学生的执行力。
留言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