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法律职业素养,有着较强法律事务技能,能胜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助理、书记员等工作,并能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机构中从事法律服务务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务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民事法律基础、刑事法律基础、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秘书基础与办公实务等。
就业方向: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办事员、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