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凡在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职业的退役运动员、退伍军人、医务工作者、健身场馆工作人员(包括各类兼职全职教练、会籍顾问、客服人员等)、学校体育专业大学生、教师以及有志于从事此职业的健身爱好者等。
二、报名条件
1、(五级)初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书者。
(二)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书。
(三)连续从事私教工作1年以上,并授课达400小时以上。
(注:报考初级不受学历、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符合条件一零基础者均可报考)
2﹑(四级)中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健身教练初级职业资格书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书。
(二)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毕业书并有一年以上健身教练实践经验者。
(三)取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书。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每月一期